第三千三百三十五章 弄假成真(1 / 1)

韓娛之崛起 我們大家 8082 字 7個月前

靠著一手公報私仇,李夢龍成功把對方給趕走了,他的心情倒是相當愉悅。

怪不得那麼多人想要當壞人,原來壞人這樣快樂嗎?

至於說被“欺負”的那位,李夢龍是沒有任何愧疚感在的。

倘若不出意外的話,當那位再過來時,拿來的文件不會有絲毫變動的,李夢龍乾保證這一點。

雖然不想這麼說,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他的話、他的態度確實和放屁沒什麼不同。

對此李夢龍已經麻木了,想要重振雄風的話,他隻能寄希望於“重開”一次了,但這可能嗎?

隻能說他的壞人當的有那麼點失敗,他是不是要找個師傅學習下?

隻是該找誰呢,李夢龍坐在椅子上不斷轉著圈,試圖借此加快自己的思考速度。

但找了一圈,他竟然詭異的發現自己身邊沒有一個絕對意義上的壞人,這算是稀奇嗎?

其實很好解釋的,但凡身邊有這種人,為什麼還要同對方交往?就因為對方無惡不作?

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來,他這是在給自己找不痛快呀。

再說他真的要是學壞了,周圍的人還會用這種方式來對待他嗎?

所以還是老老實實的工作吧,也不知道李恩熙是怎麼吩咐的,總之為什麼總會有人過來找他簽字?

李恩熙的日常工作有這麼忙嗎?應該不至於呀,這女人每天遲到早退的,偶爾宿醉的情況下還會在辦公室裡補交。

怎麼看她都和勤奮不沾邊的,如果每天都是這種工作強度,她早就嚷嚷要漲工資了。

如此一來應該就是她特意交代過的,但這幫人為什麼這般配合?

合計著李恩熙是領導,他李夢龍就是個擺設?

而且他嚴重懷疑這裡麵有人在消遣他,李夢龍可以拿出證據來的。

“你確定這也是我要簽名的東西?要不然你自己再拿回去看看,好嗎?”

李夢龍回答的已經頗為客氣了,但凡他脾氣暴躁些,早就把那紙張摔在對方的臉上。

關鍵是對麵的人卻不認為自己有什麼問題,反而是再次把紙張推了過來,示意李夢龍快點簽字,後麵還有彆的事呢。

李夢龍同對方凝視了一會,最終竟然是他敗退了下來,他都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退上一步,明明有問題的不是他啊。

龍飛鳳舞的簽下了自己的大名,而這還不算完,他還要按照對方的要求在上麵寫下祝福的話語。

沒錯了,李夢龍現在簽下的根本就不是什麼工作上的文件,更準確是說法應該算是一堆明信片?

倘若是他本人的照片也就罷了,他多多少少也算是半個藝人,要有服務粉絲的態度嘛。

但上麵分明就是少女們的照片啊,為什麼不拿給她們去簽名?

“她們那麼忙,我哪裡好意思去打擾她們,再說這些也不算是工作的範疇,都是我個人想要拿去送人的,你也知道,好多親戚都會提出類似的要求。”

這位不解釋倒還好,現在反而激起了李夢龍的逆反心理。

隻見李夢龍把筆摔在了桌麵上,筆尖甚至戳破了“金泰妍的額頭”,但他沒有絲毫愧疚。

工作時間搞這一套,他李夢龍今天還非要抓到個典型不可!

不過他很快就明白了什麼叫做罰不責眾,這幫人仿佛是約好了一般,竟然陸續進來了十幾位,要求也都是要李夢龍的簽名。

“不是,公司裡這幫藝人應該沒有那麼不近人情吧,你們要是實在不好意思開口,我去幫你們要,這總行了吧?”

李夢龍真的是被逼急了,當然也有感受到了侮辱的成分。

因為這幫人準確說要的不是李夢龍的簽名,而是讓他以彆人的名義在上麵簽字。

按理說這種侮辱性的提議就不應該答應,但誰讓李夢龍心善呢,再說他確實有這麼一手功夫,當然僅限於少女們的簽名。

這也不算是什麼太大的秘密吧,基本上成熟的藝人團隊裡,一定會有個人擅長這麼一手的。

畢竟藝人每到發專輯或者作品宣傳的時候,幾乎都要送出些簽名的禮物來展現誠意。

雖然不能說有多累,但藝人嘛,一個個伴隨著名氣的增大,脾氣也是愈發的嬌貴。

在鏡頭前簽幾個意思意思就好,後續的簽名多半都是由工作人員代理的。

甚至工作人員會借此多弄出一些來拿去販賣,總之在藝人簽名的領域,除非是親眼看到藝人簽下的,否則裡麵的水分不要太大。

這點作為娛樂公司的工作人員,對麵這幫人自然是知道的。

所以麵對各種親戚、朋友的請托,他們實在是不好意思去打擾少女們,於是乎就隻能集中到李夢龍這裡了。

反正對方就是要求藝人簽名嘛,李夢龍勉強也算是藝人了,她們可沒有在騙人哦。

至於說為什麼李夢龍簽下的會是少女們乃至劉在石等人的名字,可能是他寫錯了?

在眾人的強烈要求下,李夢龍最終還是妥協了,作為一名領導,為下屬排憂解難,這難道不應該被表揚嗎?

望著手邊那厚厚一摞的簽名卡片,李夢龍真的有點擔心呢,會不會有人來起訴他啊?

彆人先不說,少女們那邊就腦後有反骨呀!

畢竟她們一項都是標榜本人真實簽名的,這倒也沒有在騙人,隻不過有些欺負人罷了。

她們簽名可不是一張卡片上簽九個人的名字,而是每個人單獨簽一張就好,相對於工作量直接分成了九份。

如此一來她們確實沒有必要找人代筆呀,那樣一來還需要同時養九個人,這工資都是筆不小的費用呢。

至於說李夢龍為什麼能同時模仿她們九個人的筆跡,隻能說他確實下過苦功呀,這對他來說都是錢!

學會了少女們的簽名,就等於可以自己印錢,他怎麼可能學不會?哪怕不眠不休也要去鑽研呀!

可惜的是他這項能力還沒有大肆發揮的場合,主要是當少女們發現這一點後,就對他開始嚴防死守。

平日裡小打小鬨也就罷了,像是這種大批量、公然模仿她們簽名的行為,少女們是可以做得很極端呢,比如說報警把他給送進去。

一想到這些,李夢龍雖然不怕,但也覺得有些犯不上。

他全程可一分錢都沒有拿啊,他就是在給對麵這幫人打白工,而且還要自行承擔風險,這是不是不大合適?

當李夢龍提出自己的疑惑時,他的本意是讓對麵這幫人寫下點東西,例如他們清楚的知道這是假簽名,也不想拿去當真簽名出售。

但對麵這幫人卻會錯了意,他們選擇了一種更為直接的方式:“多少錢合適?一張簽名一萬怎麼樣?”

“都是自家同事,你們和我提錢?”李夢龍還打算堅持一下,但對方給得實在是太多了:“僅此一回,下不為例!”

於是乎李夢龍開始了自己愉快的代簽之旅,而且簽下的名字愈發離譜。

起初還隻是少女們的簽名,畢竟李夢龍模仿起來是真的像。

而後續則進階到劉在石等公司的藝人,好歹公司都有實物,李夢龍對比著模仿起來也有幾分模樣。

到了最後,這幫人乾脆就隨便給李夢龍個組合名字,他都不認識對方啊,卻要以對方的名義來簽名?

為了賺錢,李夢龍算是把自己的良心徹底出賣了。

當然工作結束後,他這才警覺:“你們送人的時候可千萬彆提起我,被發現了就說是你們自己簽的!”

對於李夢龍這後知後覺警告,眾人都懶得搭理。

他們可都是付過錢的,為什麼還要替李夢龍承擔風險?

再說這些擔心大可不必,哪怕被人發現了,以他現如今的地位,誰還會不開眼的過來求證嗎?

這種事發生在普通人身上,那就惡意造假,但放在李夢龍這,說不定還會美化為他的看中呢。

總之以李夢龍的體量,想要應付下來不要太簡單,他就把心放在肚子裡吧。

眾人的勸慰還是起到了作用的,尤其是當他們支付了後續的尾款後,李夢龍的怨念頓時消散的一乾二淨。

他一直都秉持著這個觀點,人家既然花了錢,那就要給出相應的態度來:“還需要彆人的嗎?我可以額外送你們幾張!”

反正也都是無本的買賣,李夢龍付出的無非就是動動筆的力氣,他似乎沒有任何要吝嗇的必要。

甚至當大家離開時,李夢龍還沒忘記叮囑眾人,示意她們可以在公司裡宣傳下,萬一其他人也有類似的需求呢?

而且李夢龍也沒有讓對方平白幫忙,他給這幫人分成啊,直接五五開,他這比例夠大方吧?

主要是這種無本的買賣,確實更為考驗“銷售”們的能力,每多來一個人,李夢龍都屬於在躺賺。

也不好說是為了賺錢還是為了看熱鬨,總之這幫人確實很是努力,消息在公司內部慢慢擴散了開來。

但消息在傳播的過程中卻有一定程度的失真,至少當徐賢聽到這消息時,本能的感到不妙。

“任意指定藝人的名字,李夢龍無條件能搞到對方的親筆簽名?”

徐賢重複了一邊消息的內容,非要說的話,這內容本身倒也不能算是在騙人。

都不用說李夢龍,她徐賢都可以勉強做到這一步,無非就是厚著臉皮去要簽名嘛,都是一個圈子的藝人,隻要被求上門,一般都不會拒絕的。

但這過程就比較考驗人了,反正徐賢是沒有任何嘗試的欲望呢。

可能放在李夢龍身上會輕鬆一些,但也不會好太多,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要來主動拍他馬屁的。

這種費力不討好的行為,他為什麼要去做?為了給公司的大夥發福利?

李夢龍固然對同事們很是和善,但也沒有到要去討好的程度,還是犧牲自己來討好他們!

倘若消息隻停留在這個層麵,那徐賢多半也就一笑了之了,因為隻要稍稍熟悉李夢龍的人,都不會當真的。

不過消息還有後續啊,當聽到每個簽名根據藝人的等級不同,要價在一萬至十萬間波動時,徐賢頓時覺得整件事靠譜了一大半。

眾人的意動也是這個原因,李夢龍那是出了名的收錢辦事、童叟無欺。

在這方麵他的信譽簡直好的可怕,雖然不知道他在發什麼瘋,但這機會確實比較難得啊。

不是說在娛樂公司工作就能看到各種藝人的,哪怕是自家公司的藝人都難得看到一麵呢,就更不用說其餘公司的了。

哪怕是徐賢自己,都下意識的有那麼幾分意動,就更不用說其餘人了。

但徐賢真的不是特彆看好這操作呀,李夢龍分明就是在騙人,還是騙自己公司的大夥,他真的無所顧忌了嗎?

徐賢直接找了上去,她要勸說下李夢龍啊,倘若勸說不成的話,她也做好了武力製服的打算。

她真的是為了李夢龍好,這種消遣、欺騙自家同事的行為,任誰來看都太過惡劣了,李夢龍不要越陷越深!

結果剛剛上來就聽到李夢龍正好打電話,而且語氣上頗為客套,聽得出雙方應該都不怎麼熟悉。

這一幕還是比較常見的,畢竟李夢龍是她們的經紀人,時不時的要和各家去談一些生意。

徐賢起初也是這麼認為的,所以坐在李夢龍的對麵,試圖聽聽又來什麼活了。

隻是這對話越聽越覺得不正常,倘若徐賢沒有理解錯的話,對麵那位也是一家娛樂公司的社長?

這又是在聊什麼,總不可能是在談跳槽的事吧,無論是李夢龍還是少女們,暫時都沒有跳槽的打算呢。

最終還是李夢龍自己揭曉了答案:“那就說好啊,我明天上午就派人過去拿,這些真的是麻煩你了,下次有機會再一起合作!”

儘管沒有說得那麼詳細,但結合著之前得知的消息,徐賢很是自然的得出了結論:李夢龍竟然在玩真的!

他直接聯係對方公司的社長,要來公司旗下藝人的簽名,這種操作該怎麼說呢,他不覺得有些小題大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