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辦法?”瑪麗好奇的問道。
“你來做我的私人助理吧。”項南向她邀請道,“這一職位薪水高、福利好,關鍵是常伴我身邊。這樣,我就能跟你在一起了。”
明星助理薪水每月在四千歐元左右,負責幫項南打理日常行程、確認衣食住行、保護人身安全等等。
項南之前還不算紅,又不好意思太招搖,所以身邊隻帶著一位經紀人。演出時連服裝、化妝、造型等工作都是自己做。
現在他無論怎麼算,也算小有名氣的歌手,帶一個經紀人、帶一個助理,並不算擺譜兒。
國內很多藝人,還沒他這麼高的名氣,剛出道不久就敢帶十幾位助理。他隻帶倆,算低調了。
“助理要做什麼工作?”瑪麗好奇的問道。
項南簡單講解了一遍。
其實助理的工作還是很瑣碎的。
端茶遞水、拎包打傘、化妝攝影、行程安排、訂票訂餐、輿論監督、法務谘詢、安全保衛……這些事情都要做。
當然,項南不會把瑪麗當保姆使,但是還有很多工作要做的。
瑪麗一聽,點了點頭,“聽著很有意思,那我做來試試。”
項南笑了笑。
……
隨後,《bsp;me a river》正式開啟宣傳攻勢。
它的MV被送到了英國,乃至歐洲的主要電視台,它的CD也送去了各大知名電台,作為宣傳所用。
而項南也帶著瑪麗,和經紀人斯威特·麥克雷踏上了新的宣傳之路。
從倫敦到愛丁堡,從利物浦到都柏林,從阿姆斯特丹到巴黎,從比利時到馬德裡……一站一站的進行宣傳,一站一站的進行演出。
再好的新歌生命力也是有限的,必須要趁著它還新鮮的時候,抓緊時間做宣傳,這樣才能取得最好的銷量。
不然就算是流行天王邁克爾·傑克遜,一旦宣傳趕不上,專輯銷量也會大大下降。
就像零一年,他加盟索尼音樂後推出的新專輯《Invincible》,就因為宣傳不夠給力,導致銷量相較預期大幅下滑。
因此項南也不得不抓緊時間趕行程,這讓瑪麗都有些瞠目咋舌。
她原本以為做明星是很舒服的一件事,走到哪兒都是鮮花和掌聲,無數的擁躉,無數的粉絲,無數的燈光……萬千寵愛集於一身,還有比這更風光的嘛。
但真正成了明星助理,開始宣傳行程之後,她才知道什麼叫“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不說彆的,單說項南為了追行程,吃飯、睡覺都得在車上解決時,一天幾乎沒有正經休息的時間。
讓她都不得不感慨,做哪一行都不容易。
……
項南除了自己跑宣傳之外,還暗地裡投資了八百萬歐元,為這首單曲大造輿論攻勢。
他最近找到一個新的發財機會。
那就是零二年舉辦的日韓世界杯。
歐洲的博采公司從世界杯前的預選賽開始,就已經開出盤口了。
像法國、德國、巴西、西班牙、英格蘭等傳統強隊,都是非常被看好的。
不過項南卻知道,日韓世界杯有好幾個大冷門。
一個是南韓二比一淘汰意大利;一個是塞內加爾淘汰法國;阿跟廷、葡萄牙止步小組賽……
因為頻爆冷門,所以項南真的抄上了。
他以五百萬歐元本金,頻頻下注,最後收獲了近兩億歐元,可以說是大發橫財。
也因此花八百萬歐元,為《bsp;me a river》做營銷,簡直就是九牛一毛,灑灑水而已。
在這樣強力的宣傳之下,這首單曲的銷量、知名度自然大大提升。
相繼登上了英國、法國、德國等七個國家音樂排行榜冠軍寶座,並在美國的公告牌排行榜上,拿到了第六名的好成績。預計再加把勁的話,進前三名都有可能。
這也將是項南取得的最好成績。
……
而在宣傳第二首歌的同時,第三首單曲《patience》也開始錄製了。
這首新歌是當年英倫最火的男子組合take that時隔十年,宣布回歸之後的首支主打歌曲。
這首歌發行首周,便拿下了英國金曲榜第四名的好成績,第二周則直接成為了金曲榜的冠軍,還為組合拿到了全英音樂獎最佳單曲獎。
由此可見,這首歌的質量真的相當不錯。
羅德·斯塔特都對項南讚歎有加。
一位唱作歌手,一輩子能寫出一兩首膾炙人口,傳唱度高的單曲,就已經不容易了。而項南卻是一首接著一首,靈感如泉湧一般,根本停不下來。
如今,他注冊版權的歌曲數量,已經超過五百首。很多歌曲的質量,都足以比肩披頭士、滾石、平克·弗洛伊德、鮑勃·迪倫和邁克爾·傑克遜。
也讓羅德·斯塔特十分欽佩項南的才華,不隻一次興奮的說,自己真的撿到寶了。
……
當然,這也因為吸引了不少大唱片公司的注意。
像英國的百代唱片、德國的貝塔斯曼唱片、美國的環球唱片等大型唱片公司,都向項南遞來了橄欖枝。
他們願意付給項南大筆的簽約金,並且為他支付違約賠償金,隻要項南願意跳槽去他們的公司。
對此,項南都難免心動。
所謂背靠大樹好乘涼。很多藝人,就是因為有資本的力捧,所以儘管實力不濟,都可以大紅大紫。
相反,沒有資本力捧的話,哪怕再有實力的藝人,也都有可能被埋沒,泯然眾人矣。
Delos唱片就是一家小公司,無論唱片的製作還是發行,都是差強人意的,跟大唱片公司相差得很遠。
比如發行唱片的費用,Delos唱片撐死了,也就拿得出幾十萬歐元。相比起來,索尼唱片幫邁克爾·傑克遜的唱片做推廣,卻是足足花了兩千五百萬美元。
即便如此,邁克爾·傑克遜還認為索尼的推廣力度不夠強,跟它大吵了一架,險些翻臉。
可是話說回來,客大欺店,店大也欺客。
那些大唱片公司雖然財雄勢大,但是對歌手的控製也會更強,要求也會更高。
如果跟他們合作,自己將受到強力約束,而且基本會淪為歌唱機,沒有太多的自由可言。
因此成名的歌手,大多會成立自己的廠牌,跟唱片公司形成合作的關係,而並非上下級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