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飯時間。
趙燁又跑去林嘉茉那兒蹭飯。
不過項南帶得菜也不錯,是四喜丸子。
因此趙燁忙得兩邊跑,這邊蹭一點,那邊蹭一點。
“瞧你這出息。”項南無語道,“乾脆坐一塊吃吧,省得你兩邊跑了。”
“行啊。”林嘉茉一聽,立刻拉著方茴坐了過來。
見她如此熱情,項南都是一愣。
“陳尋,等會你還打籃球麼?”林嘉茉一邊把自己帶得帶魚夾給項南,一邊笑著問道。
“呃……先不打了,我等下去音像店買磁帶。”項南遲疑了一下道。
“好啊,一起去唄。”林嘉茉立刻道,“你喜歡聽誰的歌兒?”
“張國榮。”項南回答道。
方茴一聽,頓時一愣。
張國榮也是她的偶像。不過九零年代,港台更紅的是四大天王、王菲、陳慧琳、鄭秀文等等。
而張國榮八零年代時最紅,現在再提他,好像是有一點過時了。年青一代,喜歡他的還真少見。
“張國榮?!”林嘉茉都是一愣,沒想到項南口味如此獨特,居然會喜歡這麼老派的藝人。
“哎,不對啊,陳尋,你不是喜歡聽搖滾麼?”趙燁疑惑地問道,還順手一掏,從項南桌鬥裡掏出幾盤磁帶。
全部都是搖滾樂隊的磁帶,諸如涅槃、槍花、AC/DC、U2之類,一盤張國榮的磁帶都沒有。
“隻要是好歌,我都有涉獵。搖滾、民謠、流行、嘻哈、電音、R&B……”項南連忙道。
“那後街男孩的歌你喜歡麼?”林嘉茉問道,“我跟你說,他們的歌兒也可好聽了。”
項南笑著擺擺手,“沒聽說過。”
其實,後街男孩也是他非常喜歡的組合。他們的歌質量都很不錯,而且五人的和聲契合度也非常高。
因此好歌簡直數不完,像《as long as you love me》、《I WANT IT THAT WAY》、《everybody》、《show me the meaning of being lonely》、《shape of the heart》,等等等等。
隻不過,他知道林嘉茉是後街男孩的歌迷,所以才不想附和著她說。
“沒事的,等下你聽聽看,我保證你一定喜歡。”林嘉茉熱情的道。
項南一聽,尷尬地笑了笑。
……
大家聚在一起吃午飯。
吃飯期間,大家有說有笑。
隻有方茴一個人沉默不語,隻是默默地吃自己的飯。
吃完午飯後,為免林嘉茉拉自己去音像店,項南便以刷飯盒為借口,改去了學校的圖書館。
隨後,自己找了一個安靜的角落碼字。
他現在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碼字上。
學業他從來不擔心,畢竟以他的學識,當院士都富富有餘。
高中課程,對他來說,更是馬尾穿豆腐,不值一提。
而跟方茴的感情,如今也才剛起步,還沒有任何進展。
因此項南現在不忙彆的,就忙賺錢。
他雖然現在隻是高中生,平時用錢的地方也不多。但無疑兜裡有錢,就比沒錢來得好。
而且,他還另有一番計較。
方茴的性格太過敏感多疑。
陳尋剛開始的時候,隻是跟沈曉棠說幾句話,屬於男女之間正常的交往,方茴就已經開始胡思亂想。
項南不敢想象,將來他畢業之後工作,跟女同事應該如何相處。
而且,方茴是屬菟絲花的,一時一刻都離不開陳尋。
上大學之後,兩人因為專業不同,不能夠總在一起上課,她都因此而心生悶氣。
而將來畢業找工作,兩人很難進同一家公司、同一個部門,到時候方茴又不知多憋悶了。
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趕在畢業之前,就賺到足夠的錢。到時候,不必去工作,可以天天在一起享清福。
那樣的話,才能保護他們的感情免受衝擊。
而要達到財富自由,起碼也得千萬起步。
如今是高一,距離大四還有六年時間,可算是任重而道遠。
……
項南認真的寫著。
圖書管裡雖然有很多人,但不是看書就是寫字,因此他並不惹人眼球。
自然,他寫書的事,也不會被人知道。
但就在這時,卻聽一人道,“原來你在這兒呢,早說呀,虧我還在音像店等你半天。”
項南眉頭一皺,抬頭一看,果然是林嘉茉。
沒想到,她居然會找到這裡來。
“我忽然想來看看書。”項南訕笑著解釋道,“不好意思,連累你等我。”
“沒關係,”林嘉茉擺擺手笑道,隨後遞過一盒磁帶,“對了,這是我剛買得後街男孩的磁帶,送給你聽聽看。”
“這怎麼好意思呢,花了多少錢,我還給你吧。”項南一聽,連忙說道。
“不值什麼錢的,你就收下好了。”林嘉茉擺手笑道,隨後自如的坐下,好奇的湊了過來,“你在看什麼書啊?”
項南想遮掩,已經來不及,被林嘉茉看個正著。
“咦,你在寫東西呀。是?!我能看看麼?”她好奇的道。
項南不好推辭,隻好將剛寫好的,給她遞了過去。
林嘉茉接過一看,卻是一篇科幻,名字叫做——《瘟疫》。
它原本是燕壘生於零二年創作的作品,講得是未來世界,人類突然麵臨一場極其殘酷的瘟疫。感染病毒的人,會全身石化,變成一尊石像。
主角負責銷毀石像,一日遇到女主角,得知石像內的人還活著,隻是時間概念大幅延長。他們的一秒,就相當於人類的一年,或者更長。
主角被女主角所打動,對銷毀石像提出質疑,最終放棄晉升的機會,並在感染病毒之後,選擇與女主角共沉淪……
這是一部相當優秀的科幻,曾經獲得銀河獎讀者提名獎。既深刻的剖析了人性,又歌頌了愛情的偉大……
林嘉茉好奇的看了起來,原本她對科幻,是沒有什麼興趣的。
她喜歡看得是言情,尤其是那些酸酸甜甜的戀愛,讓她總能夠看得想入非非,欲罷不能。
但既然這篇是項南所寫,她再不喜歡也要咬牙看一遍。
但出乎她意料的是,這篇居然很好看。
故事精彩,人物生動,尤其故事結尾,男主角不惜耗費千年時間,也要去吻自己心愛的女人。
這種跨越千年,生死不渝的愛戀,一下擊中了她的心房,讓她一瞬間就落下淚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