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九章 非賣品(1 / 1)

羅蘭是個很會聊天的人。

如果不是陳啟明明顯感覺到他有什麼意圖,陳啟明可能都要將他奉為知己了。

陳啟明都如此,阿姆就更不用說了。

短短沒一會,阿姆就在羅蘭的言語攻勢下與他無話不談,一番好基友的樣子。

對此,陳啟明雖然警惕,但也沒說什麼。

阿姆雖然簽約了起點唱片。

但他也是一個有思想的人。

以北美這邊崇尚自由的風氣,陳啟明不可能阻止他與羅蘭交好。

若是他隨意插手,可能還會適得其反,引起阿姆的不滿。

不過,陳啟明也不怕羅蘭撬走阿姆。

阿姆與起點唱片可是簽了十年合約,賠償金高達2.3億美金。

這麼高的違約金,先不說有沒有人願意幫他出。

就算有,陳啟明也會很高興。

因為,他在阿姆身上的投入充其量也就幾百萬美金不到。

這點投入,如果能換來數十倍的回報,他隻會更高興。

而且,阿姆願不願意跳槽還是另一回事呢!

起點唱片對他並不薄。

雖然起點的資源或許比不了歐美這些大公司,但沒人跟他競爭。

若是去了其他公司,那就不一樣了。

像哥倫比亞、華納這樣的公司,旗下歌手那是數以百計。

他加入過去,就代表著要與很多人競爭。

他相信阿姆是個聰明人,懂得誰才能給他最大的助力。

“陳,我們能單獨聊聊嗎?”

羅蘭與阿姆聊一會以後,終於將目光放在陳啟明身上。

“當然!”陳啟明點頭。

倆人找了個安靜的位置坐下。

一坐下,羅蘭就說出了他的目的。

“陳,相信你也看出來了,我很看好埃米納姆與林肯公園。

我想從你這裡拿到他們的合約!”

“你願意付出多少?”

林肯公園與阿姆都是未來的巨星級人物。

陳啟明自然不會隨便放他們走。

但,要是利益足夠,他也很願意放手他們的合同。

“一千萬美金,你將林肯公園與埃米納姆打包給我如何?”

陳啟明目光一閃。

他注意到羅蘭說的是我,而不是華納唱片。

心裡冷笑一聲,他不得不承認,這家夥眼光很好。

居然想越過羅蘭簽下倆人。

很多人以為羅蘭就一定代表華納唱片。

其實不一定。

像羅蘭這樣的人物,他們是不會將自己捆綁在一個公司身上的。

他與華納唱片的關係其實跟陳啟明一樣,都是合作關係。

這種關係就類似於香港那邊的嘉禾與成龍的威禾影視一樣。

羅蘭自己也有屬於自己的唱片公司。

他這個公司負責簽約歌手,然後製作唱片,最後將唱片交給華納唱片發行。

這就跟影視行業的電影製作公司與電影發行公司亦或者院線類似。

“羅蘭先生的開價讓我很吃驚,我沒想到你居然這麼重視他們。

不過……”

陳啟明說著,搖了搖頭,“不過,埃米納姆與林肯公園是非賣品!”

羅蘭眉頭一皺,以為陳啟明是嫌少了,再次開口,“一千二百萬美金。

陳,我知道你在他們身上並沒有投入多少,一千二百萬美金,這已經是你的投入的數倍了!

沒有人會比我的開價高!”

的確,羅蘭的開價絕對算是高的了。

在林肯公園與阿姆還是剛剛才演唱過一首歌的新人情況下,他就出這麼多錢。

可以想象他有多想得到他們。

可惜……

如果陳啟明不知道未來,現在的他一定滿心歡喜的接受這個條件了。

可惜他知道林肯公園與阿姆的潛力。

特彆是林肯公園。

這開始新世紀開始時最唱片最暢銷的樂隊。

他們的唱片銷量是以千萬來算的。

而阿姆,他或許差一點。

但他的銷量一樣不低。

他的單張唱片銷量從來未低於兩三百萬張。

倆人加起來,創造的商業價值絕對是無與倫比的。

毫不誇張的說,哪個公司得到他們一個,都將大賺特賺。

這並不是玩笑。

據陳啟明所知,未來世紀初,整個唱片行業都非常萎縮,多家大型唱片公司都在未來選擇了合並,以此來減少支出。

而這其中,華納卻是例外,他們不僅沒有與其他廠牌合並。

還開始大肆擴張。

而這其中,有一部份功勞就是來自林肯公園。

自林肯公園大火以後,這個樂隊給華納直接或間接創造了數億美金的營收。

正是這些錢,才讓華納有實力大肆擴張。

“很抱歉,他們真的是非賣品!”

一千二百萬美金根本打動不了陳啟明,他毫不猶豫的拒絕。

羅蘭眉頭緊鎖,最終歎了口氣,“真是可惜了!”

他可惜的是自己沒能拿下林肯公園與阿姆的合約。

也在可惜華納唱片。

要知道當初查斯特可是簽約了華納唱片的。

結果,陳啟明一個招呼以後,查斯特便被華納唱片白送了。

不過,他也知道,這對華納唱片來說這其實並不虧。

如果將查斯特留在華納,他想出頭不知道一什麼時候。

但現在被陳啟明發掘之後就不一樣了。

起點唱片與華納屬於全麵合作夥伴。

起點唱片的歌手的唱片最終基本都是要交給華納發行的。

雙方算得上半個一家人……

“如果你有出售他們合約的想法的話,一定要通知我,我真的很喜歡他們!”

羅蘭再次叮囑了一句。

“會的!”陳啟明起身與他握手,然後目送他離開休息室。

“他會不會聯合華納唱片其他高層耍小動作?”

劉慈偉不知從哪冒了出來,看著羅蘭的背影問道。

“不會!他也辦不到!雖然他在華納唱片任職,但我也是華納唱片的合作夥伴。

我們的唱片發行基本全是交給華納在做,包括林肯公園與埃米納姆的唱片。

華納隻要不傻,就不會縱容羅蘭挖牆角。

左手倒右手對華納沒什麼好處,可能還會因此得罪我。

要是得罪了我,起點轉投其他公司,這對華納唱片可不是好事!”

陳啟明一點都不擔心華納唱片出手。

羅蘭出手代表的是他自己。

華納與起點是合作夥伴。

起點的唱片都是他們在發行。

他們傻了才會為了羅蘭而得罪陳啟明。

畢竟,就算林肯公園與阿姆被羅蘭簽下。

華納最終還不是一樣隻能獲得發行權。

“我先去準備一下!馬上該我上場了,也不知道被阿姆與林肯公園炸場以後,這些觀眾還接不接受我!”

陳啟明看了一下時間。

演唱會已經過半,林肯公園的演出已經過去半個小時了。

要不了幾分鐘就該自己出場。

講真,陳啟明壓力還是挺大的。

同樣都是唱新歌。

要是自己的歌不如林肯公園與阿姆,那自己臉就丟大了!

(本章完)